2013届毕业生迁户须知

2013-04-23 来源:xgb 作者:xgbgly 审核:

2013届毕业生:

你们好!四年春华秋实,四载砥砺拼搏,你们怀揣希望和梦想,肩负责任和使命,即将迈入社会舞台。由于同学们毕业后所面临、涉及到了工作、结婚、购房、贷款、出国等事宜,因此个人户口问题非常重要。往年曾出现过一些已毕业的同学,因不重视户口问题,结果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。所以请同学们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户口迁移事宜,确保同学们的户口能迁出准确,落户顺利。

一、凡入学时未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2013届毕业生,毕业时不存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问题。

二、凡户口在我校落户且又考取我校硕博士研究生的同学,户口暂时不需办理,等新学期开学后,办理相关转户手续即可。

三、凡户口在我校落户考取外校、外单位硕博士研究生的2013届毕业生,需携带本人《录取通知书》、《报到须知》及其复印件,到保卫处户证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
四、凡户口在我校落户的其他2013届毕业生的《户口迁移证》,由保卫处户证科将统一发放到各学院,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。

五、按照山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规定,毕业生《户口迁移证》上的“迁往地址”与 “报到证”(即派遣证)上名称必须一致,否则无法落户。请同学们特别注意以下四点:

1、迁户同学必须亲自落实清楚用人单位能否落户。如单位不能接收户口,请务必在6月20日前和户证科老师联系,咨询后再予办理。往年曾出现有的毕业生在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之前,未能有效与用人单位协调、沟通落户问题,导致携《户口迁移证》去单位办理落户时无法落户的情况,给自己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。

2、一般迁移落户情况为:省市加单位名称为户口迁往地址。但如果用人单位落户地址有特殊要求,需本人在6月20日前,向户证科提交加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。

3、凡是领到《户口迁移证》的我校2013届毕业生,请在《户口迁移证》的有效期内,尽快办理落户事宜(有效期一个月)。如因变更工作单位需改迁户口的,则必须在一年之内,先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改派报到证,然后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复印件和《户籍变更证明》,再到我校保卫处户证科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改迁手续。

4、如特殊原因暂不能解决户口迁移的,学校可代为保管户口两年。超过两年期限,户籍将不能借用。本人须在两年期限之内,带报到证复印件,前往户证科办理迁户手续。

户证科电话:60144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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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三年四月